我的姓名叫黎雪玲,我是印尼的客家華僑,嫁給台灣高雄縣美濃鎮的客家人,我已經嫁來九年多了。剛來的時候語言、溝通很不方便,幸好美濃愛鄉協進會有辦「外籍新娘識字班」,我先生和家人很支持我去學習中文,我自己也很努力、很認真地學習。因為我要在這塊土地長久生活,教養我的下一代,所以我要好好來學習。
台灣政府在今年5月通過「語言檢測」的政策,規定外國人要拿台灣身分證必須通過語言檢測,包括我們外籍配偶們。我們很感謝政府的關心,支持和鼓勵我們新移民女性來學習中文,但是我想問長官們,可不可以提供給我們足夠的資源來學中文?例如:
- 每個縣市、鄉村有適合的地方給我們姊妹學習中文嗎?
- 政府要想辦法讓我們新移民女性的家人知道,外籍配偶要拿中華民國的國籍要經過語言檢測,所以我們必須出來學習中文,讓家人可以幫忙媳婦或是太太照顧小孩。或是政府要提供保母在上課時可以照顧我們的小孩,讓我們可以安心、專心的學習。
- 考試的內容是不是有關於我們日常生活,台灣的風俗和文化?還是有關於我們的國家?但是我認為現在是多元文化,我建議要教我們的老師們也是要懂我們國家的文化和習俗,要認同我們是台灣人民的一部份,包括台灣的社會大眾也是要知道我們東南亞的文化和習俗。
- 我們怕語言表達不足夠,所以考試的時候要有翻譯。如果是口試必須有人在旁邊協助翻譯,筆試可以有多國語言的版本。
我不擔心這個新政策,因為我已經有身份證了,我擔心我們的姐妹們。我嫁來兩年多就拿到身分證了,不會那麼麻煩去辦理。但是從民國89年10月1日開始法律修法,固定要居留滿三年,連續住台灣183天以上才可以申請歸化中華民國的國籍。規定的內容很多,要跑好幾趟警察局外事課和出入境管理局,現在7月1日開始還要有語言檢測的過程才可以申請歸化國籍,以後姊妹們要拿身分證就更麻煩了。如果我們沒辦身分證也不方便,例如每年要注意我們的證件、居留證和護照不能過期,過期了就麻煩了。所以我們堅持有身份證或是政府發給我們永久居留。
我覺得政府應該用鼓勵的方式讓姊妹們可以出來學習中文,而不是用考試的方式來強迫。還有政府要修法,為什麼沒邀請我們姊妹們一起來討論!我認為台灣是民主國家,所以我們有權利提出我們的意見,政府也要接受和考慮我們的心聲,不要找我們的困難和麻煩!
作者:黎雪玲(印尼籍)